第34章 助人之乐(1/2)

时间飞逝,转眼之间,我回到九镇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。

期末考试,我一如既往的文科成绩很好,理科成绩一败涂地。小二爷一如既往的理科成绩很好,文科成绩一败涂地,地儿和险儿则一如既往的文科理科所有成绩一败涂地。

没有了学生的身份,袁伟终于彻底放开了自己的手脚,泡的妞再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里的女同学了,从发廊妹到小太妹,从良家妇到偷人婆。短短的时间里,他已经身在花丛,阅尽繁花。

在江湖上,武晟开始有了属于他的小小名号,巴结他的人会叫他“八爷”,而更加亲近或者是暗中恨他的人则会喊他“土匪”。

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完全超乎我们自己预料之外的事情,我们居然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弟。

有一天,我和君一起去大桥上散步。

路过税务所旁边的一条小巷子时,见到有人在抢劫。

被抢的是一个高高瘦瘦,长相清秀的小伙子,一脸的稚气,身上还穿着初中的校服。而抢他的那几个人里面,为首的一个我认识,叫马伟,是八太子手下隔了几层的一个小弟。

当时,我已经看见被抢的那个小伙子老老实实把扩机交给了马伟,没什么热闹看了,我刚准备拉着君走。突然听见马伟很大声地对那个小伙子吼了一句:“跪下。”

小伙子不肯跪,于是,马伟几人围上去打了起来。

马伟做得有些过分,出来打流,捞的就是偏门,抢,本来就是其中之一,你敢抢能抢到,那是你的本事。但抢是为了求财,财你已经得到了,还要侮辱人。这就属于犯了江湖的道义。

但我不准备管闲事。因为,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普遍了,尤其是马伟这样的小流子,本身就是活在生物链最底层的下三烂。平日里也是个被人欺负的角色,好不容易让他遇见了比自己更弱的,有了个让他抖威风的机会,他怎么会放过?

小人得志,猖狂有加,世道而已。

我胡钦不是大侠,也没有当大侠的能力,想管也管不过来。

所以,我拉着君准备走,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,改变了我的想法。

君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女孩,至少是我本人的经历中,所遇见的最为独特的一个。

一般情况下,其他的女孩遇见这种事,会本能感到害怕和紧张,多数都会马上拉着自己的男友,远远走开,以免惹祸上身。

但当我拉着君要走的时候,君却停下了脚步说:

“这个小孩好可怜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那个时候被欺负是不是这样的?”

君说到这里的时候,我就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了,她的话也的确激起了我的冲动,但我还在犹豫,毕竟此时此刻,我只有一个人,而对方有三四个。

结果,君看着我,满脸崇拜,用极为柔情的语调又说了下面一句话:

“胡钦,你帮我的时候,我就喜欢你了,好威风啊,再威风给我看好不好。”

没有一个正常男人能够抵挡你深爱的那个女人的崇拜和柔情,这样的情况下,就算是火坑,通常也都会跳了。

于是,我就像是一头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的小公兽,豪气万千地立马松开了与君相牵的手,连蹦带跳地跑到路边捡了一块石头,扭头就冲进了巷内,生怕慢了一秒。

那一刻,我是准备要打架的。

我从来没有想到,自己已经有了那么大的名气。

当我一出现在马伟他们的面前,他们就傻了。我刚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之后,马伟就毫不犹豫把扩机拿了出来,不停地道歉,甚至还将身上的几包烟掏出来,无论如何都要送给我和那个小伙子,不要都不行。嘴里还唠唠叨叨不断说着什么“兄弟,为什么不早说,你认识钦哥啊。下次,我专门请你喝酒,赔个罪,今后大家都是朋友啊。”

接下来,在君之外,第二个独特的人出现了。

这个小伙子居然一把打掉了马伟手里的烟,也不顾自己头上的血,指着马伟异常冷静地说:

“我不要你的烟,你也不用请我喝酒。我们单挑,打赢了是你狠,我赢了,你们刚怎么打我的,让我打回来。”

所有人都石化在当场。马伟足足看了这个小伙子七八秒之后,一脸想笑笑不得,想哭哭不出的表情扭过头看向了我。

最后,在我的周旋之下,小伙子终于答应今天不和马伟单挑了,只是在他离开之前,他说:“今天我是给他面子,你们全部记着,这个事没完,我肯定要打回来。”

说完,他就走了,连谢谢都没有给我说半句。

那天,我就知道,马伟错了。他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,而这个小子,才是一头真正的狼,只不过现在还披着羊皮而已。

羊,绝对不应该惹狼,不管它们披着什么皮都一样。

那天晚上,我得到了君主动的热吻。

我以为这就是最好的奖赏。

没想到,更大的奖励居然还在后头。

所以说,人,一定要乐于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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