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2章 苟且(1)(1/2)

江湖上一直有传闻说废了罗佬的人就是我,但是罗佬和他老婆两个人却从来闭口不谈,对于和我有关的一切,他们夫妻二人向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。

每一次回九镇,遇到英子,我都能从她充满怨恨的眼神深处,看出几缕挥之不去的恐惧。

自从当年办了人贩子李建国之后,至今为止,他依旧未敢踏上过九镇的土地半步。

五癫子依然终日喝酒,大醉之后还是口无遮拦,经常在背后对我破口大骂,可只要有我的地方,他都会转身就走,绝不出现在我的面前。

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来说,我胡钦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魔,一只沾惹不得的厉鬼,一摊臭不可闻的狗屎,一个头顶灌脓脚上长疮的王八蛋。

毫无疑问,我确实就是这样的货色,我所活过的每天,所做下的每一件事,都在提醒着自己这一点,不过,我早已无法回头。

可只有我自己清楚,其实,在灵魂最深处,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,我的心,是软的,就像是一颗掉在了玻璃碴里面的蚌肉,鲜血淋漓伤痕累累,却依旧柔软。

很多年间,我都以为自己最喜欢的是苏轼辛弃疾。当然,我也的确曾经因为“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”“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”等等这样的豪情而热血沸腾。

但直到现在这些年,我才渐渐明白,原来自己最喜欢的是柳永。

只有他“此去经年,应是良辰好景虚设。便纵有千种风情,更与何人诉”“归云一去无踪迹,何处是前期”这样的句子才能真正打动我。

我很孤独,真的很孤独,已经孤独了很久很久。

近些年来,身边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,这种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烈。

尤其是在黄昏。

我爱黄昏,爱黄昏的落日和暮云,爱黄昏的归人和昏鸦。

因为,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末日来临之前,比起清晨来说,黄昏才更像是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。

只不过,这一切,除了我自己之外,这个世界上,却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。

这本就是一个充满了偏见和定论的世界。

卑微的农民,低贱的保安,淫荡的妓女,不可一世的暴发户,脑满肠肥的当权者,善良的母亲,灭绝人性的罪犯……

在世人的眼中,每一个身份,都有它独特而固定的定义。

江湖大哥,则代表着心狠手辣,残忍无情。

当这些定义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,已经变成了恶毒而狭隘的规则之后,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些定义。

如果一个保安、一个妓女,在面对着有钱有势的顾客时,居然敢表现出他们的高贵和圣洁,那他们得到的就一定是羞辱和耻笑。

江湖人也是一样。

在我所走的这条道路上,如果我让别人发现了自己内心的脆弱和敏感的话,那么,他们绝对不会抱以同情和理解,他们只会诧异,唾弃,轻蔑,然后扑上来将我撕得粉碎。

一个多愁善感,喜欢婉约派,喜欢柳永的黑道大哥,是不可思议,不被接受,也完全用不着去畏惧尊敬的。

但是在这条路上,有没人爱我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所有的人,都必须要怕我,很怕很怕我。只有这样,我才能活下去,才活得像个人。

所以,人在江湖的我,不知从何时起,再也不肯让人接触到自己的另一面。这些年所经历过的种种黑暗与邪恶,早就已经将我伪装成了一块阴寒刺骨的冰。

我学会了沉默,沉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,可以让所有的脆弱都变成一座封闭而坚固的堡垒。

就像此刻,我表情麻木,喜怒无形地坐在车里,痴痴看着窗外的那一轮落日,身边贾义小心翼翼地坐在驾驶位上,专心留意着街道上的情况,不敢弄出一点声音。

我明白,他是不敢打扰我。

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,其实,此时此刻,我的心里,是多么悲凉。

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样,变成了如今各自的样子。

一九九八年,那个夜宵摊上,贾义和胡玮像是两只愣头愣脑的牛头梗一样闯进来,站在我的面前,一脸崇拜地说要跟我,眼光炙热真诚。

那个时候,我们之间并不是这样。

贾义虽然不像胡玮,整天追着我问东问西,嘴巴不停。但他偶尔也会兴致勃勃地找着我聊天,或者问下我和三哥经历过的那些在他看来是传奇的故事细节;或者主动给我谈谈他的情感、梦想,他生活里的一切。

而我,高兴了就和他东拉西扯,不耐烦也是劈头就骂。

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就都变了。

我不再骂贾义,不止是他,任何人我都已经很少再骂;贾义也不再问我那些故事,不再和我谈他生活中的点滴。

如今的贾义,对我更加忠诚,做事更加熨帖妥当,但是,我们之间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大没小的亲密。

他,拘谨而克制;我,阴沉且难测。

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变成这样,可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今天。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,彼此之间却不仅没有变得更加亲密,反而还多出了一道再也无法逾越的鸿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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