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卖身契约(2/2)

\t“给你,把这个合同签了!”陈佳怡伸手从她的包里掏出好厚一叠纸,甩在桌子上。

\t“合同?什么合同?”

\t“让你签就签!哪儿那么多废话!不签就把钱还我!”

\t我原本拿起桌上的文件准备翻着看看,可听到她要收回刚才的钱!我怎么能让到手的鸭子飞了呢!

\t“别,别,别着急啊!签,签,马上签!”话说完我立马翻到最后一页,刷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,签完心里舒爽急了,感觉大把大把的钞票已经向我滚滚袭来。

\t“对了,忘了告诉你,如果你违约的话,要赔偿我十倍的违约金。”

\t“什么!十倍!”我听了一激灵,赶忙拿起刚才那叠纸,翻到第一页,只见上面写着:

\t第一条: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,不许拒接甲方电话,不许主动挂甲方电话,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,并表示歉意。如果乙方挂了电话,甲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乙方,屡挂屡打,不能气馁。

\t第二条:乙方不允许对甲方的决定有任何疑议。

\t第三条:甲方不高兴,乙方要负责哄甲方开心。甲方开心,乙方不准许惹甲方不开心。

\t第四条:甲方不准同任何16岁以上40岁以下无血緣关系的女性单独外出或者通话时间超过10分钟。

\t“我靠!你这哪儿是合同啊!你这简直是卖身契啊!为什么连我和其它女人打电话你都要管???”

\t“喊什么喊?警告你,你可是已经签字了,这份合约已经生效了!”

\t“你……你!你到底想让我干什么啊?”

\t陈嘉怡看了看手上的表说:“行了行了,你也别磨叽了,去开车,我带你去买衣服,完事儿接孩子去。”

\t“接孩子?接什么孩子啊?”

\t“合同第十五条:不该问的别问。”

\t“这TM也算不该问的?”

\t“第十六条:我不想解释的问题不许深究。”

\t“我告诉你,陈嘉怡!我即使签了你的合同,但比代表我成了你唯命是从的小白脸!”

\t“最后一条: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没有任何权利提!出!疑!议!

\t“滚去开车!”她波澜不惊,一点表情都没有,仍然装一副高冷的样子,要是把这种女人征服了,该是多久成就感!

\t无奈我也斗不过她,就一路小跑到了门口,为啥走这么快了,因为我怕她收回那张银行卡,好歹里面有一万块钱。我不能赔了自己又折兵啊!正好我舍不得花这一万块钱,反正她说要带我去买,那让她付款也是理所应当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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