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雨(2)(1/2)

何熠风接过,挺沉的。XX文艺出版社?他把纸箱放在地上,蹲下来拆开。他感觉到胸口有一股热流,慢慢地向喉咙口升腾,然后,满心、满怀、满身都暖暖的、柔柔的,这叫窝心,这叫细腻,这叫支持,这叫······哦,画尘!在她的书房内看到新书的书稿后,他一直留意书市中的新市讯息。各大网站预售的新书里,她的书排在最前列,上市时间就在这个月。现在书店、网站都应该还没有货,这四十本书,是出版社第一时间送给她的样书。她全部送给他,不,是作为礼物送给鸣盛书屋。这份礼物,哪里是“珍贵”可以形容。

“舒意的新书,没看错吧,我这么幸运!”新书排放在最显目的位置,一位高度近视的小女生一眼看到,欢喜地叫了起来。

选书师给何熠风倒了杯咖啡,他接过,微笑地看着小女生付好款,忙不迭地撕掉封皮,就在店内看了起来。半天,都没抬下头。他可以预见第二天、第三天·······因为舒意,鸣盛书屋里会有什么样的人潮。

简斐然也从楼上晃过来,转悠了一圈,拿了本舒意的书,站在何熠风面前。“怎么没看见阮画尘?”

何熠风反问:“她为什么要在这?”

“她是你学生呀,这么个重要的日子,不该来祝贺下吗?真是不懂事。”

何熠风抽回她手中的书,放回书架。她刚洗过手,涂了不少护手霜,香气太浓,会弄脏书页的。“我以为你很聪明,似乎,我错了。”

简斐然仿佛有点意外,抬起眼睛。

“有句话非常难听,但我希望你能听下去。即使没有阮画尘,那个人,也不会是你。所以没必要对她吹毛求疵。你这样的勤奋和努力,不要是因为某个人,而是因为你喜欢这份工作,你很珍惜。”

如果说上一次的拒绝还是委婉的,那么这次,不能再直白了。就是白痴,也可以听懂的。

“我从不玩暧昧,也不会成为某人的征服对象。把时间花在我身上,很浪费。日久生情这样的话,于我不适用。所以,放弃吧!哦,如果你觉得培训得差不多了,可以随时回翼翔。当然,鸣盛收了翼翔的培训费,你想在这呆久点也可以。我忙去了。”

简斐然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,最后,还是识趣地闭上了。幸运的是,何熠风说这话时,旁边没有第三者。机械地迈腿,机械地上楼。长长的走廊向前延伸,何熠风的办公室就在尽头。简斐然木然地看着,她知:这条路,死了!

漂亮女人、聪明女人,并一定就有好的命运。她想,又是一条血淋淋的真理。重逢时的那一刻,以为是上天的恩赐,原来,只是一个玩笑。

《瞻》的反应是意料中的好,看到订单时,何熠风很淡定,林雪飞唠唠叨叨说个没完没了,要何熠风许诺他假期、高薪。何熠风充耳不闻,第二期跟着就要出刊,他看了看稿件,有些散。有位编辑建议第二期的人物特写栏目采访沉市长的女儿————马术教练沉思。职业特殊,身份又特殊,有不少写点。编辑特地拍了几张沉思骑马的照片。何熠风一张张地看着,怎么回事,站在栅栏边穿着灰色大衣的男子,虽然只是一个模糊的侧脸,很像画尘的偶像上司邢程。他怎么会在这?

他满腹疑惑地拿起照片,准备去特稿部问问,许言匆匆迎面走来,神情严峻:“何总,大新闻。晟华集团的晟茂谷与华杨刚刚宣布离婚。”

“晟华股价怎样?”何熠风命令自己镇定。家族企业牵扯着巨额财富,稍有波动,就会掀起万丈波澜。

许言说道:“他们之前已建立家族信托基金,不会引起股权纷争,对股票市场的冲击不大。现在,华杨已辞职,手里的股权全权委托晟茂谷管理。”

未雨绸缪!难道他们早就有分开的打算?何熠风想起最近和华杨的两次见面,眉宇清明,没有一丝愁结。

“他们的遗嘱也公布了,所有财产全部留给两人的独生女儿。”许言笑了下,“我想,滨江的女首富今天应该产生了。只是晟小姐很神秘,至今仍在国外。”

“《滨江日报》不是花边周刊,别写这些八卦,诚实报道新闻好了。”何熠风突然像不能思考了。

许言说:“我知道。但我想《瞻》的第二期,可以好好地挖掘信托基金控制股权的话题。国内有不少事例。”

“好!但是不要提到晟华。”

许言不明白。

“周董和晟华的两位老董都是好友,应该给他们这个面子。”何熠风挪开目光,不与许言对视。

许言半信半疑地走了,她有点惋惜。

画尘一般会在晚饭前,给何熠风打个电话,或者发一条短信。好像是坐在某个小餐厅,在饭菜上来前的一段时光,她懒散地靠在椅背上,拿起手机,嘴角上扬。外面,白雪皑皑,室内却温暖如春。

何熠风今天像是等不及了,似乎生怕画尘会食言。

手机又不通?

“何总,你帮谁算账啊?”林雪飞从外面进来,看着何熠风拼命在计算器上按来按去,眉心紧蹙。

何熠风愣了半晌,低咒一句,摔开计算器,拿起一旁的手机,瞪了瞪捂着嘴偷笑的林雪飞。

又是风声,还有嘎嘎的鸟叫声。“阮画尘,你在滨江!”何熠风额头青筋暴立。北方现在冰天雪地,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。

画尘短促地笑了下,好像孩子的小伎俩被大人识破,有点不好意思。“回来两天了。但是我不在市内。”

“你在哪?”

“一个秘密基地。”

“我讨厌猜谜。”何熠风以命令的口吻发泄着心底的怒火,“把路线图发过来。”

向东,向北,离长江渐渐远了,经过三个小镇。小镇年味比滨江浓,街上的行人穿着新衣,三五成群地聊天、说笑,中巴车的喇叭响得震天,他们慢悠悠地回过头看一眼,笑一笑,再慢腾腾地挪步。卖气球的摊子就差支在路中央,孩子们围了一圈,中巴车几乎是擦着边蜗牛般爬过去。接着,视野开阔了,一望无际的田野,麦苗已经泛绿。田野之间,白色的民居星星点点。路上,遇到几个迎亲的车队,鲜红的喜字贴在车玻璃上,一过桥,车窗打开,有人从里扔出一只爆竹。“轰”地一声,回音悠远。

“呶,就在那个方向,大概还有一两里路吧!看到一大片水就是了。”系着个鼓鼓腰包的老板娘拉开车门,指给何熠风看。这条线路跑了七八年,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个英俊又斯文、高贵的年轻男人。当他向她打听线路时,她都以为自己听错了。大过年的,跑这么偏的湖区看什么呀?老板娘特地踮起脚看了看,湖区现在都冷呀,芦絮沾在身上,掸都不好掸。天色也不好呀,乌云推来搡去,三星两点的冻雨飘飘洒洒。

何熠风向老板娘道了谢,没抬头看天色,疾步朝前走去。深青色厚昵大衣下摆微微起皱,还沾了点灰尘。那是坐在他身边一个两三岁的小娃娃用脚蹭的。路面是泥土的,有些不平,冻土的碎裂声嘎吱嘎吱。没有阻挡的风像是非常茫然,呼哧呼哧,东奔西窜。他不觉得冷,心里有点急。

一串车铃声随风飘过来,他往路边走了走。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,单脚支地,好奇地打量着他。“你来对了,还有一个月,鸟儿们都会回去了!”

“我不是来看鸟的。”

少年跳下车,陪着他走路。“那你来这荒郊野外干吗?”

他不吱声,红色牧马人撞进他的视野。一团白气从嘴巴呼出来,喉结缓缓蠕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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