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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 准女奴(1/2)

“此岸的人不肯到彼岸去呢!不是不能,只是因为他们不肯走,除非这花给他们引路,他们才肯走了。∽↗,”那人含笑对曼殊道,“你是曼珠沙华。你是此劫的劫花。”

“所以都问你了,到底在说什么……”曼殊皱眉道。

“创世有劫,其数九焉。”那人的声音化作模糊的乱码,“其一曰昙华……”

曼殊醒过来。她迅速的忘记了原来的梦,只记得最后像是电视放到午夜,屏幕上出现一片雪花白。

奇怪,怎么会想起电视的?她有多久没有看电视了?只看电脑。电脑上才没有雪花白。

“怎么了?”松华关心的问。

“怎么了?”曼殊也反问。

“梦里你很不安的样子。”松华道。

“哦……”曼殊看前面,忽然叫起来,“前面都是眼睛!”

前面已经是红睛草原。

他们能看见红睛草原,但暂时不方便过去。那里已经是夜叉林主管辖的地盘。夜叉林主才不让人随便收割红睛草原呢!

与其说他很宝贝红睛草,不如说他很鄙视红睛草,如他自己所言,红睛有什么好的呢?橄榄、蜂蜜、无花果,那才是火灵州最本质的好东西!所以,所有商人想来贩红睛的?先来贩卖这些好东西再说!商人们拿他没办法,为了红睛草,也只好跟他捎带着做其他买卖,无不埋怨他真是古怪。

曼殊等人在红睛草原外先下来。看看苗头。

他们打听到一些意见,两极分化严重,有的盛赞夜叉林主是英雄、不世出的明主。还有人怪他是大恶魔大恶棍太任性,不管怎么说,他脾气不平常就是了。

好在是他身边有个女管家,很得他的信任。这女管家的脾气还过得去。很多商人都是先跟这个女管家打交道。曼殊等人琢磨着,要不这样,先想法跟女管家套上近乎,问问女管家的意见。如果实在不行,就算了,打道回府。如果还有一点可能。那就拜托女管家代为游说?

曼殊这次出来,随身背包里是带了好东西的。不但有通用的敲门砖:金子银子。其他好东西也不少。譬如女性喜欢的珍珠玉佩、绫罗绸缎,应有尽有。

火灵州的纺织业并不发达。火灵州的女性是很喜欢水灵州的薄帛、丝绸、刺绣的。

曼殊等人就打算拿这些东西贿赂女管家。

女管家不是每天都来集市的。她定点儿来。算算时间,还有两天。曼殊等人借这个时间走动走动。

一走动就发现。咦。有个地方关了好多女性!那些女性为什么用“关”字,不是用“住”字?其实她们也不是囚犯!但她们就是像牛啊羊啊一样,被关起来了。

曼殊关切的询问这是怎么回事。

回答是:哦,这是女奴,要贩往南面地州去的。

地州向来有蓄奴的风俗。

曼殊当即跳脚了、义愤填膺了,问怎么能这样!

她并不是刻意要往某些正义女主的路子上走,但在某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,她没有选择。

地州一直有蓄奴的风俗。其实也不算太坏的事儿……地州很多主子对奴仆是很宽厚的,一般不打。而且不能杀。无故杀了,也是要重罚的。正常人也不会杀。你见过哪个正常人闲着没事杀马杀骡子?又不是杀猪,为了要吃肉的。地州主子们养奴仆也不是为了吃肉不是?

这样说起来,火州以前也是有蓄奴的,据说比地州还要宽厚。以至于许多小主子把自己奶大的奴婢看作是跟母亲一样可亲的人,而且母亲说不定还板起脸来责骂小主子几句,而奴婢们却只有宽厚包容,于是这些小主子们长大了还饱含热泪感激的歌颂两句:啊,xx,我的母亲!……之类之类。

这样好、这样有人情味的制度,如今在火州是废除了。火州如今的主子们还雇下人们,是雇,不是买一个奴隶那种,像买牲畜一样的买了。到底顾念着受雇者的基本体面了。但有人说,人情味却比从前少了。这实在是见仁见智的话题。

不管怎么说吧,看曼殊跳脚,围观群众就有种“圣母啊你发什么神经”这种感觉。

曼殊深呼吸一口气:“这些人怎么回事就要被卖为奴?”

回答是:谁知道呢?可能是战败的吧,当场杀了也没人救的,卖为奴么,她们还能活命久一些。

“可是地州之外不是没有奴了吗?”曼殊又问,“怎么可以把他们视为奴隶呢?”

呃,法理是这样的:蓄奴不合法……

就是说,如果你是个想蓄奴的,又正好生活在风、水、火州,你想买个人来,钱付了,这个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隶,你想照奴隶主使唤奴隶一样使唤他们,他们不听。你诉诸法律保护,法律不保护你的权力。你要是勃然大怒,想亲自揍他们一个臭死逼他们就范,那么,他们是不是能反抗、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们是一回事,更大的问题是,你把他们揍个臭死,犯法啊,法律要来管你的啊……

这么一说,你还肯不肯花钱买奴隶了?有没有一种花了钱打了水漂的感觉?

所以就没人买了嘛!

没人买奴隶,那还有人卖吗?除非卖到地州去。

而在卖的过程中,卖主要限制这些准奴隶的人身自由,那倒是可行的。只要当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书。

譬如说战败者,又或者是某些债务的偿还失败者,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说通行做法,是可以拿他们杀头、捆绑、下狱、流放——哟,流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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