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:诗夏突发阑尾炎(1/2)

“是我,沈佳。”

听到是沈佳的声音,诗夏整个人也怔了一下,她想不明白,沈佳打电话找自己,意欲何为!

“沈小姐特意打电话过来,有何贵干?”

沈佳显然有些气愤,对于诗夏的疑问,更加觉得恼火!

“诗夏,你不要嚣张了,你老实说,景衍是不是跟你在一起?”

厉景衍?原来又是为了厉景衍!

诗夏在自己的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,好像自己的丈夫是厉景衍这件事,所有人都忘记了啊!

“沈小姐,景衍是我诗夏的丈夫,他的行踪,我这个作为妻子的,没有必要和外人交代什么吧。”

沈佳听到诗夏的语气那么嚣张,更加觉得气愤了。

“诗夏,事到如今了,你还嘴硬!”

“我没有嘴硬,只是,沈小姐现在打电话找我,有些不太合适吧?”

沈佳愣住了,虽然说,她现在以前女友的身份出现在诗夏和厉景衍之间,有些不太合适。

可是,明明厉景衍是和她在一起的,为什么却让诗夏那个女人捷足先登了!

“诗夏,我再问你最后一遍,景衍现在到底是不和你在一起?”

“嘟嘟嘟……”

诗夏不想回答沈佳这个无聊的问题,索性直接就把电话给挂断了。

和这个女人说的再多,那也只是废话罢了。

“诗夏!”

沈佳生气地吼了一声,气的火冒三丈,可是,电话那边已经得不到任何的回复了。

“又有什么事情,把我的亲爱的气成这个样子啊?”

听到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声音,沈佳身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。

“路易斯,你怎么……”

她转过身,真的看到了那个她一直躲着,不想要看到的前夫路易斯。

可是,他真的出现了,而且,这是沈佳自己的家里,他是怎么出现的!

“佳佳,你一定很好奇,我怎么会找到你,是吗?”

路易斯笑着,但是,嘴角的笑意却是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。

他一步一步地靠近沈佳,沈佳只能一步一步地后退,一直到自己的身后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。

“亲爱的,那是因为我们夫妻两个人心有灵犀啊!”路易斯坏笑着,扯起嘴角。

西方人的五官本来就比较深邃,他现在这样的笑容,显得很深沉,更加是让沈佳觉得害怕。

沈佳慌了,她现在只想要推开路易斯,“谁和你心有灵犀啊,你给我走开,我已经和你离婚了,咱们没有任何关系!”

她千方百计地就为了逃离这个男人,可是,这个男人为什么就像阴魂不散一样!

“路易斯,我求求你,求求你放过我吧!”

就算是她上辈子真的欠路易斯的,五年魔鬼一样的生活也应该还够了。

她是真的不想要回到过去那种噩梦一样的生活了。

路易斯笑着,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个女人,冷笑着,问道,“亲爱的,俗话说的好,一日夫妻百日恩,你怎么对我这么狠心啊?”

他说着,直接一把抓紧了沈佳的手腕,沈佳以为一纸离婚协议就够了吗?

他没有答应离婚的时候,沈佳就永远都是他路易斯的妻子。

她这辈子都跑不了了!

“你赶紧离开我家,不然我会报警的!”沈佳没办法,只能威胁路易斯。

可是,听到了警察,路易斯就像是听到了笑话一样,他一个亡命之徒,还会担心警察吗?

沈佳还真的是一个中国女人,她把警察看作是万能的了吗?

“你报警,最多我被警察拉过去教训一顿。可是,等我出来了以后,亲爱的,你知道你自己会面对什么样子的惩罚吗?”

沈佳的脸色大变,想到了过去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,她更加觉得害怕起来!

“我不知道,我也不想要知道!”

路易斯笑着,沈佳这个中国女人到底是什么嘴脸,他已经了解的清清楚楚的。

他并不觉得自己亏待了沈佳什么,相反,沈佳也许应该回报自己一点什么东西!

比如说,他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。

他要很多很多钱,这样,他就可以重新东山再起了!

“沈佳,当初是谁在我身后跟着,说要不离不弃的!!!怎么,我现在破产了,你就迫不及待地过来找你中国的前男友了吗?”

他知道自己回国是为了找厉景衍?

诗夏的心里一寒,整个人都怔住了。

原来她的想法,路易斯是知道的,那么,他到底想要做什么,揭穿自己吗?

“路易斯,我回来,并且在这里的事情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沈佳睁大了自己惊恐的眼睛。

可是,路易斯只是冷笑……

“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,只是,亲爱的,我们可是夫妻啊,你不觉得自己这样做,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吗?”

听到路易斯说自己忘恩负义,沈佳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。

她忘恩负义吗?

到底是她沈佳忘恩负义,还是路易斯辜负了自己!

“我忘恩负义?你难道让我带着孩子和你后面一起过苦日子吗?”

沈佳一时嘴快,竟然把孩子的事情也说了出来。

说完了以后,她才意识到,自己说的太快了,沈佳刚想要捂住自己的嘴巴,可是,已经迟了。

“孩子,你是说,咱们有孩子了吗?”路易斯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晶亮起来了。

可是,沈佳却是后悔万分,她刚才话说快了,才会一不小心脱口而出的。

自己已经怀孕的事情,路易斯到今天都还不知道,而她,现在也不愿意让路易斯知道这件事。

只是,只怕已经瞒不下去了。

“亲爱的,你是说,你的肚子里面已经有了属于我们的宝贝了吗?”路易斯再次问道。

沈佳想了一下,点点头,承认了。

此章加到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