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五十一章 血色浪漫(1/2)

宋铮上辈子曾经有过一段时间,特迷文.革那个时代背景的作品,电影,电视剧,小说,只要能找到的,他都看。

曾经在2004年火爆荧屏的《血色浪漫》,宋铮自然看过,而且看了不止一遍,第一遍看过之后,觉得过瘾,第二遍看过之后,感觉有点儿触动,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之后,他才终于看明白了,属于那个时代人的一段血色浪漫。

年代的记忆,浓烈无悔,触动心灵。

作为一个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,从很多角度来说,宋铮完全理解不了那个年代的种种,既因为它的古老和落后而不齿,又对那段坎坷的历史感到好奇,不明白究竟是一种什么情感,造就出了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。

人们在约束下自由得活着,听起来就充满着矛盾,但那个时代的人们却貌似又活的很是潇洒。

关于《血色浪漫》这部小说,宋铮觉得它想讲述的不仅仅是钟跃民,张海洋和周晓白那一帮人的种种,而更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个时代的所有人。

几个朋友的成长史,便可大抵将历史上称作“老三届”的那一代人的成长与辛酸,刻画的淋漓尽致。

一群从称之为老燕京的“顽主”的朋友,伴着父母的历史问题的影响,而被迫进行了第一次人生分割,他们的生活因此改变。

这是一次人生转折,将许多人的社会等级第一次,也是决定性的一次分成了两拨:一拨参军,一拨插队。

参军的大有前途,而插队的可能就此退出社会的主旋律。

作为故事的主人公,钟跃民是幸运的,因为他是在知青中,少有的那部分可以被调回,而重新参军的人,这也预示着他不同凡响的人生的开始。

因为在文.革之前,所谓的顽主只不过是逞匹夫之能得到得一个番号,它并不存在着基本的社会差异,至少宋铮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,是这么认为的,不然就不会出现小混蛋这样一类挑战他们的人了。

关于钟跃民,他给宋铮的感觉非常深刻,因为他活的很洒脱,他的人生从来没有过永久的停顿,而是一直在路上,这似乎是故事中所强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格魅力。

在路上,这三个字将钟跃民的一生下了一个不大不小,恰到好处的定义,也预示了他不断地人生转折与潇洒的生活态度,也便成了他最特别之处。

而当钟跃民返乡重征入伍后,他也就再一次的踏上了主旋律的历史舞台,军队的大有作为也成了日后转业的砝码。

可钟跃民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,似乎又一次与普通人认为的人之常情开了玩笑,立过二等功的营长,竟当起了街边没有执照的小商贩,靠卖煎饼为生。

这种泰然处事的人生态度不得不让人心生敬佩,同时更觉匪夷所思,琢磨不明白他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,可以如此笑看人生,活出自我。

进入黎援朝的公司,似乎是钟跃民又一次的人生选择,也是最具世俗意义的一次脱胎换骨,将那个高高在上的钟跃民降到了地平线上,同其他凡夫俗子一样,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
也许是骨子里,至始至终都渗透的那份与众不同,还是将钟跃民最终与常人分开,而也正是这份不俗使他变得似乎更具代表性。

看过《血色浪漫》这部小说的人,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,因为一部小说,而认识了一段历史,因为一个人,而懂得了一种生活方式,这很容易让每个人都不得不重新审视自我,究竟是属于“在路上”一类不断改变生活方式,探求新鲜感的少数,还是“老婆孩子热炕头”追求平凡而安稳生活的大众,尽管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卓越出众的少数,可是毕竟大部分也都是不能免俗的。

经过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,在质量上堪称不俗,如果满分是十颗星的话,滕文翼执导的电视剧版《血色浪漫》,宋铮愿意给打上八星半,其中一颗星的缺陷,是演员的表演,另外半颗星,是不希望滕导骄傲,鞭策他继续拍出好的作品。

整部电视剧,宋铮最喜欢的还是“燕京顽主时期”那段戏,飞扬跋扈的青春,虽然貌似堕落,却也十分的深刻。

京片子也是此剧的魅力之一,幽默诙谐的对白,个性鲜明的人物性格,青春的粗暴,青涩都无一不深深吸引着宋铮的眼球。

在灰色时代被文.革压抑的灵魂,从而激发的叛逆,对国外文化的渴求,对美好爱情的追求,对兄弟友情的维护,都是如此直接了然,美的何其壮观。

当然,宋铮通过这部小说,这部电视剧,也并不能完全理解那个年代的感觉和激情,但是故事里那些人物的行为,让宋铮感觉到那种他不曾体会过得青春。

1968年,像上辈子的宋铮这种80年代的孩子,根本不知道那个红色年代的事情,即使知道,他也觉得真的很愚昧,因为那种红是带着血色的。

顽主,打群架,拍婆子,装孙子,然后是上山下乡,上山下乡,部队当兵,接着转业,上大学,再就业,拼搏人生,这些就是那时候基本的节奏了。

不曾琢磨,就不曾明白,一旦琢磨,有的就是人生的苦与痛。

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是极具特色的,除了主人公钟跃民之外,那些出现在他生命当中的人物,也都具有着极其鲜明的个性。

周晓白,一个典型的公主形象出现的人物,靠着自己爸爸的权力,无忧无虑的生活,人人追,人人捧。但是偏偏给钟跃民套住了,说实话,周晓白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头疼的一个人,她让人喜欢,也让人厌烦,反复无常,一次次的下决心与钟跃民分手,一次次用眼泪证明了自己做不到,让张海洋苦等十几年,自己明明知道自己拴不住他,却又不想放弃他,也不想放弃自己地位和自尊,只是想去改变钟跃民,注定了是一场失败。

张海洋,这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,为了兄弟,对自己喜欢的人隐藏了十几年的感情,他希望周晓白幸福,就算周晓白最后嫁给了钟跃民,他也会微笑的祝贺他们的幸福,并且没有任何怨言,只是因为他希望他爱的人幸福,无论是他给的幸福,还是钟跃民给的幸福。

“钟跃民爱你,但是我爱你是他的十倍!”

怎么说,只要对真正爱的人,只要付出自己的真心,无论多困难,无论花多少时间,肯定会得到回报的,试问,这种爱情谁可以做到?

秦岭,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人,无论任何事情一定要做到公平,就算是爱情也是,这样的女人让人钦佩,不过宋铮倒是觉得她的一生,最后就是毁在她的理智上面的,因为爱情是没有公平而言的,但是非要在爱情前面放上一部天平,只会让理智混乱,在混乱中迷失了,只能挑选一条自己觉得最公平的路走,但是往往最公平的也是最坎坷的。当她碰到叶楚良的时候,宋铮就知道,她把自己埋葬在了钱下面了。

黎援朝,这个人并不是主角,但却在整个故事里扮演着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,正是因为他的存在,让钟跃民的人生出现了几次重大的转折。

黎源朝是一个典型的干部子弟,燕京城的顽主都给他面子,无论何时,都表现出一幅智才的样子,知道什么时候进,知道什么时候退。

虽然小混蛋时间里,因为没有考虑好尺度,没有考虑全面,让自己进去了。但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度,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。到后来在正荣集团的时候,无时无刻不显示出精明的样子,知人心,知道怎么用人心。如果说钟跃民和黎援朝到底谁更聪明,宋铮觉得黎援朝显然会更胜一筹。

高玥,海军通讯员复原兵,这是宋铮最喜欢的一个女性角色,天真,充满了对自己选择的路的信心,十分机灵,任何事都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,十分了解钟跃明,如果说周晓白,秦岭,周玥到底谁最了解钟跃民,宋铮觉得是秦岭,因为她知道钟跃民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,所以她并没有把心用在怎么去留住钟跃民,而是给钟跃民所有他想要的。周玥不怕吃苦,无论当兵,还是卖煎饼,只要她喜欢,她也觉得这是快乐的,有点享受的感觉。她爱钟跃民,所以她最后选择放手,让钟跃民去,因为她了解钟跃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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