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二章 小事变大,大事变仇(第一更)(1/2)

四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,啤酒小食,不亦乐乎,并不担心会发生大事。

孙九霄和谢婉儿与他们根本不认识,是死是活毫不相干,而于劭和邵兵都知道,在这种正规夜场是不可能发生流血事件。

五分钟过去了,于劭显得有些尴尬,招手又叫了一打啤酒后,频频与孙九霄碰杯。

十分钟过去了,还是没有人回来,仿佛那些抄着酒瓶的家伙并非是去闹事,而是悄悄的回家了。

“看来,他们是不会回来了,我们走吧。”于劭说着,就叫来侍者,准备买单。

却在这时,远处传来一阵喧嚣尖叫,有几个壮汉穿过人群,猛地将一些东西丢在了孙九霄面前不远处。

孙九霄刚刚看清楚这些蠕动的物体,那些大汉也走到近前,其中一个脸上挂了彩,一边轻轻触碰着乌青部位,龇牙咧嘴的,一边喝道:“谁是这些家伙的老大?出来亮个腕,报个号!”

大汉口中的“这些家伙”,就是先前抄家伙去报仇的男男女女,男人都被打的头破血流丢在这里,至于那些疑似站街女的风尘女子,不知去了何处,多半是纠纷中见状不妙四散逃去了。

于劭万万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,面色一难就要站起来,却被邵兵按了回去。

邵兵笑吟吟的抄起桌上的烟盒,却只是为自己点了一支,右手伸入怀中拿出一个红皮小本本,递给前来问罪的大汉。

“哥们儿,这些人虽然我不认识,但都是来参加我朋友生日聚会的,你虽然吃了点亏,但他们也没有好过,这件事我看就这么算了。”邵兵边说边笑,有点独当一面的意思。

“当兵的就了不起?”大汉骂骂咧咧的,将那红色小本本打开,只看一眼,面色微变。

一般来说是没有人愿意与军人为难,除了打心眼儿里的尊敬与崇拜,军人,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招惹的一类人。

护短,团结,是军人的两大特征。

不过看这个大汉的样子,还是有点门道,普通军官估计也不会放在眼中,若非是邵兵的中尉头衔被印在证件上,这件事也不会轻松了结。

“哥们儿,既然撞在一起了,这把我自认倒霉,管好这些小瘪三!”那大汉说罢,报了家门,“兄弟丧彪是混天狼的,交个朋友,以后有机会再来,我们亲近亲近。”

丧彪说罢,抱了抱拳,冲着身后十几个大汉一挥手,众人骂骂咧咧的走开了。

“天狼的?”孙九霄却来了兴致,叫住了这些人,“且慢!还有些账没算完呢!”

孙九霄没有去找天狼的麻烦,并非是吃哑巴亏,而是还没顾上。

如今张琛的恩怨暂告一段落,丢进精神病院的几个也都处理干净,孙九霄正准备找上野狗,或是天狼的一把手聊聊天,今夜在这里就先遇到了天狼爪牙,当真是冤家路窄。

“哦?”丧彪闻声,转过了身,道,“小兄弟,既然是都是朋友,医药费什么的就免了,权当是见红冲细了。”

丧彪本来就长得人高马大,凶神恶煞,又心有不甘,说话时候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。

但混江湖的都很讲究,又碍于邵兵的身份,不是自己能招惹,丧彪只能强忍下来,又严词拒绝了对方的赔偿。

“为什么要免了?”孙九霄冷冷一笑,显然意图并非丧彪猜测的那样。

“就当大家交个朋友嘛。”丧彪还没明白过来,连连摆手,“这样好了,你们如果真的过意不去,明天在牛栏摆上两桌,我们亲近亲近,以后出门在外都是朋友,在雷州遇到了麻烦提我丧彪的名字,好使!”

丧彪虽然在邵兵面前露了怯,认了怂,这并非就是说他混的不咋滴。

试想一下,一个一米八几的彪形大汉,又长得凶神恶煞,这样的先天条件就是让他去混黑社会,出门在外能有十几个人前呼后拥,俨然也是天狼的一个小头目了。

如果黑社会也有等级职称,那么丧彪就相当于一个科长,还是能处理一些事情的。

丧彪的憨厚与大气,让孙九霄有些过意不去,都不好意思拿这家伙当由头去找天狼组织的麻烦了。

但他和天狼之间,是血仇,不死不休,只能咬牙狠心做一次坏人。

“我想你会错意了。”孙九霄微微笑着,语出惊人,“我不是要给你医药费,是让你赔给我们医药费!”

说话间,孙九霄绕了出来,拔了拨地上几个哼哼唧唧的青年,故作难过,“你看看多可怜,谁家孩子都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,长这么大多不容易啊,被你们打成这样,多少要赔个医药费意思意思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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