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是你的狗先动的“手”(1/2)

当时唐洛抓住卖火柴的小女孩。

他意识到,卖火柴的小女孩,不是单纯的鬼类,更像是一条狗。

这是一只狗妖,说的更加准确一点。

是一只狗妖之魂!

人死后有一定概率出现“鬼魂”,妖死后,自然也有一定概率。

一些妖物,就算被打得魂飞魄散,身形俱灭,也有可能执念不灭,成为为祸一方的恶堕之物。

至于没杀干净的,一缕残魂未死,形成妖鬼,并非是无可能之事。

只不过相对于“人之鬼”,“妖之鬼”是非常少见的。

卖火柴的小女孩虽然在卖火柴。

但唐洛“买了”火柴后,她的后续行为却是让唐洛丢掉火柴,由她去捡。

毫无疑问,这是犬类才会有的行为,而且,是家犬。

野狗有这样的行为吗?

唐洛不清楚,但他肯定,家犬会有这种行为,形成这样的本能,包括二郎神的那只哮天犬。

是的,哮天犬跟二郎神没事的时候就这么玩。

神仙的生活,其实还是很闲的。

当时唐洛抓住卖火柴小女孩的时候,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。甚至在其身上看到了一丝当年哮天犬的影子。

不是神话传说中的哮天犬,就是唐洛穿越过去,那个世界中所遇见的哮天犬。

“狗子”,是唐洛当初对哮天犬的称呼。简单明了。

只可惜,没等唐洛进一步确认。就被青琅这个愚蠢的热兵器预备役给打断了。

卖火柴的小女孩逃之夭夭。

狗子跑了怎么办?就只能再抓了。

青琅作为主要责任人,肯定是要负责的。

当年哮天犬除了听杨戬的话之外,最大的兴趣爱好是各种仙子小姐姐玩。

别误会,哮天犬不是色狗。

唐洛认识的哮天犬,不是公狗,而是母的。

当初唐洛特意确认过,在《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》中,哮天犬也是有一些篇幅的。

出家人不打诳语。

就算是文学创作,也要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。

唐洛就是这么一个严谨的人。瞎编是不可能瞎编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瞎编。

哮天犬跟一般的大妖不一样,她是典型的赤子之心,童子身,童子貌,童子心。

也就是说,很好骗。

如果唐洛猜测没错,卖火柴的小女孩真的跟哮天犬有关的话,那么她多半会被新诱饵给引出来。

“再加一层‘佐料’吧。”

唐洛扯了扯青琅的衣襟,在其锁骨下方划开一道小小的口子。

让鲜血慢慢流了出来,一部分沾染在头骨上。

怎么说也是修炼之人,虽然很菜,血跟一般人的血还是不一样的。

搞定了诱饵,唐洛扯扯手上的绳子说道:“走吧,我们找狗去。”

青琅觉得,自己现在才像是一条狗。

“我不会放过你的……”她从牙缝里面蹦处几个字。

“准了。”唐洛很敷衍地说了一句,“下来吧。”

青琅挪动身子,从桌子上摔倒了地上,勉强撑着桌子,灰头土脸,慢慢爬起来。

“得。”唐洛摇摇头,催动功德玉莲,稍微治疗了一下她的伤势。

至少让她有力气可以行走了。

两人出门。

“大师……”

韩广刚好路过,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低呼一声,立刻退到一边,悄悄竖起了大拇指。

想不到玄奘大师也是个性情中人。这一玩起来,就比他们高端很多。

那个姑娘,脸色略白,气质清冷,偏偏又我见犹怜。

厉害,不愧是玄奘大师!

“哦,贫僧去找卖火柴的小女孩,要一起吗?”唐洛看了韩广一眼问道。

“不去,不去。”

韩广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,“大师您忙,我先走了。”

一溜烟跑得没影了。他可是一个有眼力的人。

“嗯。”唐洛点点头。

“我要面纱。”走了两步,青琅就不走了,提出一个要求,“否则我宁可死。”

“真麻烦。”唐洛伸手,直接从撕下了她的衣角,“给你。”

就地取材功力满分。

“……”用颤抖的手接过,青琅蒙住自己的下半张脸。

只是——

怎么感觉比刚才还要不对劲的样子?

托安山城三个恐怖传闻的“福”,入夜一段时间后。街道上基本已经没有什么人了。

偶尔有行人路过,看到两个白衣人鬼似的游荡,也是吓得赶紧跑路。

多少让青琅千疮百孔的心得到一点安慰。

“啪嗒。”

小木棍落地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晚,空无一人的街道上,清晰可闻。

唐洛松开绳子说道:“去吧。”

“去吧?”青琅看了看不远处的小木棍,又转头看向这白发妖僧。

“捡回来。”唐洛说道。

“……”

“这样大概率可以把狗子重新引出来。”唐洛说道,“还是说,你其实喜欢这样子在街上闲逛。”

青琅差点把牙齿咬碎,慢慢走上前去,蹲下捡起小木棍。

走回到唐洛面前,青琅强忍着一棍子捅死他的冲动,把小木棍递到唐洛面前。

用一句用烂的比喻——

就是眼神能杀人,唐洛已经死了无数次。

此章加到书签